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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的安全疏散设置要求

作者:九工消防工程发布时间: 2023-03-10 11:14:21

    1.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 个安全出 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 300m2 时,可设置 1 个 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 2 个,当防火分区的建 筑面积小于等于 100 m2 时,可设置 1 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当建筑面积小于等 于 100m2 时,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 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 分区必须至少有 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 粮食筒仓、冷库、金库的安全疏散设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50322 等的有关规定。
    5. 粮食筒仓上层面积小于 1000m2 ,且该层作业人数不超过 2 人时,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6. 仓库、筒仓的室外金属梯,当符合本规范第 7.4.5 条的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但筒仓室外楼 梯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
    7. 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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